欢庆六一手抄报内容

出处:老师板报网 时间:2009-06-01

  早在1949年11月,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前苏联莫斯科召开会议,参加会议的代表为了保证全世界儿童的生存权、保健权和受教育权,反对帝国主义战争贩子毒害、虐待儿童,提出了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的建议。从此以后,每年的6月1日,各国儿童举行集会,庆祝自己的节日。

  我国是在1949年12月23日做出决定,规定每年6月1日为儿童节。1950年的6月1日,毛泽东主席还亲笔为儿童节题写“庆祝儿童节”。今年已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第52个儿童节了。同学们在欢度节日的时候,要时刻牢记:今天我们是祖国的花朵,将来要做社会主义大厦的栋梁。

  关于“儿童节由来”

  每当“六一”国际儿童节的时候,孩子们都兴高采烈地欢度着自己的节日。那一张张笑脸,一阵阵歌声,都充满了幸福和快乐。但是你是否知道这“六一”节的来历?是否知道当年确定儿童节的时候,是因为世界上有无数的少年儿童在战争中被夺去了幼小的生命。

  那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,1942年6月,德国法西斯枪杀了捷克利迪策村16岁以上的男性公民140余人和全部婴儿,并把妇女和90名儿童押往集中营。村里的房舍、建筑物均被烧毁,好端端的一个村庄就这样被德国法西斯给毁了。

  为了悼念利迪策村和全世界所有在法西斯侵略战争中死难的儿童,反对帝国主义战争贩子虐杀和毒害儿童,保障儿童权利,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召开执委会,正式决定每年6月1日为全世界少年儿童的节日,即国际儿童节。

  新中国成立后,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23日作出决定,规定6月1日为新中国的儿童节,同时宣布废除旧中国国民党政府1931起实行的4月4日为儿童节的规定。

  目前,各国政府普遍关注儿童的未来,保护儿童的权益。联合国1990年通过的《儿童权利公约》,我国是参与制定国和签约国之一。在批准《儿童权利公约》的同一年,我国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这对维护少年儿童的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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